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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的答复

冀工信承字〔2025〕第179号
2025-05-19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的答复

办 理 结 果:A

冀工信承字〔2025〕第179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的答复

尤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宣传,实现政策落地问题

一是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进中小企业服务线上一张网的资源集聚,不断充实服务内容,优化架构体系,2024年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被确定为第一批21个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互联互通试点,入选工信部中小企业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助企服务典型案例(13个省级案例之一)。平台自上线以来,共发布政策信息3600余条,推送企业3800余万家次。二是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省财政厅及时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中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纳入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开设的服务专区进行分类公开,实施动态更新。三是宣传税收政策。省税务局利用税务门户网站、税务微博、税企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四是加强外贸政策宣传培训。省商务厅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全省外贸业务免费大培训,会同海关、税务、人行、外汇等单位,在各地市组织外贸政策业务巡回培训,解决国家和我省最新外贸政策,讲解通关便利化、出口退税、出口信保等业务实操;邀请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领导及资深专家,组织外贸业务专题培训。

二、关于扶持中小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问题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编印《河北省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和“领跑者”企业政策措施》,进一步明晰规范产业集群内涵定义及高水平集群所具备的要素条件。制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编印案例汇编,打造3个标杆,推广省内外11个共享案例。二是培育龙头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各市建立“领跑者”企业培育库,全省新培育认定“领跑者”企业205家,累计608家,带动3200余家集群企业协同发展。131家“领跑者”企业的142项技术和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或实现进口替代,436家集群企业融入小米、理想汽车、通用电气等1800余家龙头企业产业链。三是争创国家级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标国家集群评选标准,结合实际规范调整全省特色产业集群,设计多维度评价体系,实施台账式管理。组织专家赴目标集群一对一诊断提升,新培育认定26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争创6个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107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营收3.6万亿元,同比增长9.3%。我省特色产业集群做法入选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有效做法。四是促进产业链协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征集集群和“领跑者”企业产品信息、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需求,组织开展5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交流活动,59个集群、220余家企业参加,促成集群间、企业间合作11项。

三、关于强化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难题问题

一是搭建对接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与25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产融合作战略合作协议,全年推动签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全省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余额超3.8万亿元。2025年3月,与33家金融、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完成协议签署或达成专项合作意向。二是开展“授信服务下基层”系列活动。省委金融办制定《金融支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工作方案》,分批推动金融要素资源向试点集群下沉倾斜。截至目前,牵头金融机构为试点集群企业发放贷款超20亿元,支持企业近500家。下步,将对金融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试点活动增效扩围,力争年内覆盖50个县(市、区)、60个产业集群。三是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作用。省委金融办引导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共设立试点93家,覆盖11个设区市和辛集市、定州市,其中5个市本级试点,88个县区级试点(沧州市、石家庄市已实现县域全覆盖),咨询首贷、续贷业务企业近16.3万家,为企业办理信贷业务5.99万余笔,融资余额1463.17亿元。下步争取2025年底前全省拓展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县域覆盖率达到60%,县级中心达到100个。四是持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省委金融办印发了《河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工作指引》,2025年在张家口、廊坊、邯郸市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全省11个市均已设立市级核心担保机构,业务覆盖全部县域。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362.02亿元,同比增加17.36%。五是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2024年10月起,由省发展改革委和金融监管局共同牵头开展全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专项工作,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向社会发布《一图读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编制《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名录》。截至目前,有关单位入园区、社区和乡镇,累计走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280余万户,累计为1万余户小微企业发放首贷,金额达290余亿元;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近6万户,涉及金额730多亿元;新增授信超2700亿元,新增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超2200亿元,各项关键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四、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加大项目扶持等问题

一是设立产业基金。目前省级设有河北产业投资基金、冀财产业投资基金、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均可对符合投资要求的链主企业开展投资,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省财政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每年统筹省以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安排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资金,支持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按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同时,明确对于未预留采购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基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四是加大民营企业项目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对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平均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益项目,全额保障用能需求。对企业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项目,实行用能(不含用煤)指标优先配置。实行重大民间投资项目能耗单列;提前介入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选址,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五是推动农产品加工中小微企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了重点培育2000个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推动当地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合作社由生产型向加工型、融合型转变。对现有产业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中等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支持企业购买专利技术、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重点支持500个企业提升精深加工能力的发展目标。

五、关于搭建中小微企业人才服务平台问题

一是落实人才激励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关于吸引优秀回国人员和科技团队来冀就业创业若干举措》《河北省鼓励柔性引才暂行办法》《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在科研经费、项目申报、岗位聘任、荣誉称号、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行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一步到位”政策,民营企业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工作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八个领域,贯通技能人才评价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三是加强高校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对接。省教育厅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推进高校深入走进民营企业。发挥高校专业优势,指导高校、企业、协会等组建化工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农林牧渔、特色产业集群等5个分行业毕业生就业联盟,促进高校专业与企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四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招聘活动。省教育厅联合人社、工信、工商联等部门,组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招聘服务活动。督促指导高校为中小微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服务。近年来,全省高校组织各类招聘活动2.74万余场次,提供岗位信息1413.46万岗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精准高效落实各项政策,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加力加劲增强服务凝聚,以更实举措、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更优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9日

领 导 签 发 : 王素文

联系人及电话: 马福景 0311—87903827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的答复

办 理 结 果:A

冀工信承字〔2025〕第179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的答复

尤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宣传,实现政策落地问题

一是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进中小企业服务线上一张网的资源集聚,不断充实服务内容,优化架构体系,2024年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被确定为第一批21个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互联互通试点,入选工信部中小企业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助企服务典型案例(13个省级案例之一)。平台自上线以来,共发布政策信息3600余条,推送企业3800余万家次。二是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省财政厅及时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中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纳入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开设的服务专区进行分类公开,实施动态更新。三是宣传税收政策。省税务局利用税务门户网站、税务微博、税企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四是加强外贸政策宣传培训。省商务厅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全省外贸业务免费大培训,会同海关、税务、人行、外汇等单位,在各地市组织外贸政策业务巡回培训,解决国家和我省最新外贸政策,讲解通关便利化、出口退税、出口信保等业务实操;邀请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领导及资深专家,组织外贸业务专题培训。

二、关于扶持中小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问题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编印《河北省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和“领跑者”企业政策措施》,进一步明晰规范产业集群内涵定义及高水平集群所具备的要素条件。制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编印案例汇编,打造3个标杆,推广省内外11个共享案例。二是培育龙头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各市建立“领跑者”企业培育库,全省新培育认定“领跑者”企业205家,累计608家,带动3200余家集群企业协同发展。131家“领跑者”企业的142项技术和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或实现进口替代,436家集群企业融入小米、理想汽车、通用电气等1800余家龙头企业产业链。三是争创国家级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标国家集群评选标准,结合实际规范调整全省特色产业集群,设计多维度评价体系,实施台账式管理。组织专家赴目标集群一对一诊断提升,新培育认定26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争创6个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107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营收3.6万亿元,同比增长9.3%。我省特色产业集群做法入选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有效做法。四是促进产业链协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征集集群和“领跑者”企业产品信息、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需求,组织开展5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交流活动,59个集群、220余家企业参加,促成集群间、企业间合作11项。

三、关于强化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难题问题

一是搭建对接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与25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产融合作战略合作协议,全年推动签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全省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余额超3.8万亿元。2025年3月,与33家金融、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完成协议签署或达成专项合作意向。二是开展“授信服务下基层”系列活动。省委金融办制定《金融支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工作方案》,分批推动金融要素资源向试点集群下沉倾斜。截至目前,牵头金融机构为试点集群企业发放贷款超20亿元,支持企业近500家。下步,将对金融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试点活动增效扩围,力争年内覆盖50个县(市、区)、60个产业集群。三是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作用。省委金融办引导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共设立试点93家,覆盖11个设区市和辛集市、定州市,其中5个市本级试点,88个县区级试点(沧州市、石家庄市已实现县域全覆盖),咨询首贷、续贷业务企业近16.3万家,为企业办理信贷业务5.99万余笔,融资余额1463.17亿元。下步争取2025年底前全省拓展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县域覆盖率达到60%,县级中心达到100个。四是持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省委金融办印发了《河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工作指引》,2025年在张家口、廊坊、邯郸市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全省11个市均已设立市级核心担保机构,业务覆盖全部县域。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362.02亿元,同比增加17.36%。五是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2024年10月起,由省发展改革委和金融监管局共同牵头开展全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专项工作,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向社会发布《一图读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编制《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名录》。截至目前,有关单位入园区、社区和乡镇,累计走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280余万户,累计为1万余户小微企业发放首贷,金额达290余亿元;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近6万户,涉及金额730多亿元;新增授信超2700亿元,新增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超2200亿元,各项关键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四、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加大项目扶持等问题

一是设立产业基金。目前省级设有河北产业投资基金、冀财产业投资基金、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均可对符合投资要求的链主企业开展投资,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省财政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每年统筹省以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安排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资金,支持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按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同时,明确对于未预留采购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基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四是加大民营企业项目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对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平均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益项目,全额保障用能需求。对企业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项目,实行用能(不含用煤)指标优先配置。实行重大民间投资项目能耗单列;提前介入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选址,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五是推动农产品加工中小微企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了重点培育2000个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推动当地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合作社由生产型向加工型、融合型转变。对现有产业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中等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支持企业购买专利技术、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重点支持500个企业提升精深加工能力的发展目标。

五、关于搭建中小微企业人才服务平台问题

一是落实人才激励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关于吸引优秀回国人员和科技团队来冀就业创业若干举措》《河北省鼓励柔性引才暂行办法》《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在科研经费、项目申报、岗位聘任、荣誉称号、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行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一步到位”政策,民营企业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工作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八个领域,贯通技能人才评价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三是加强高校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对接。省教育厅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推进高校深入走进民营企业。发挥高校专业优势,指导高校、企业、协会等组建化工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农林牧渔、特色产业集群等5个分行业毕业生就业联盟,促进高校专业与企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四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招聘活动。省教育厅联合人社、工信、工商联等部门,组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招聘服务活动。督促指导高校为中小微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服务。近年来,全省高校组织各类招聘活动2.74万余场次,提供岗位信息1413.46万岗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精准高效落实各项政策,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加力加劲增强服务凝聚,以更实举措、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更优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9日

领 导 签 发 : 王素文

联系人及电话: 马福景 0311—87903827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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